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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八章 起义

第九十八章 起义 (第1/2页)

多年来,男人不断地思考,不断与自己辩驳,又每次将另一个自己说得哑口无言。
  
  凭着这些,男人辩倒了祭司,那个高台上的人被说得满脸通红,他不安而愤怒地敲着高台的护栏。
  
  而那些观看辩论的农奴,他们为男人叫好,因为男人没有名字,所以他们以“首领”或“农头”称呼他,他们簇拥到男人身边,其中那个叫凯克的,问他能不能将那位拯救的主,分给他们。
  
  “主就在那里,当你追寻良心时,祂就站在你身边,无需你刻意求取。”男人这样说。
  
  那祭司听着这些渎神的话,气上脑袋,拍打护栏,见没人理会自己,祭司羞愤地低下头,气冲冲地撇下他们走了。
  
  晚上的时候,达拉布还疑惑那祭司为什么没留在这里过夜。
  
  “老爷,他落荒而逃了。”一位名叫麦伦的农奴这样说。
  
  “逃?逃什么,有什么好逃的?他打骂你们了吗?”达拉布更是不解。
  
  若是那祭司对他农庄上的农奴动手,这贵族是绝不允许的,这里每一个人都是他无比宝贵的财产。
  
  “没有,老爷,他跟我们的农头吵了起来,关于主的问题。”农奴麦伦如实回答。
  
  “主?你们农头是个懂神学的?”达拉布很吃惊,想了想,又问道:“那他识字吗?”
  
  “识!农头他绝对识字!我看见他有些时候在地上拿木枝写些什么。”农奴麦伦看到达拉布语气里想提拔男人的意向,主动地说起好话。
  
  达拉布刚刚好有一个十二岁的独子,他正愁找不到可以胜任的习字老师。
  
  很快,男人便被达拉布召到宅邸来,贵族老爷坐在餐桌上,亲昵地邀请他坐到桌上来吃饭。
  
  “农头,”达拉布也这样称呼他,“我得请你教我儿子识字,以后每月多给你五铜德里克。”
  
  “我可以答应,但......”男人盯着他的老爷,“我晚上来教,早上一样还是得去务农。”
  
  达拉布惊讶而感激地看向男人,这贵族头次见到如此有责任心的奴隶,差点眼角淌出眼泪,他大声赞扬这男人,说男人是这座庄园不可或缺的副手。
  
  达拉布随后赞扬起自己,在众仆人面前。
  
  “只有我这样勤恳善良的人,才会被我们敬爱的苦难之主眷顾。”他说。
  
  “不,”男人不合时宜地打断了他,“苦难不眷顾人,眷顾人的苦难并非苦难。”
  
  达拉布诧异地看着男人,尽管他没听明白,但能说出这种话,这男人无疑是富有学识的,达拉布觉得自己没选错人。
  
  男人第二天就搬到庄园的宅邸上,一间狭小但物件齐全的房间。
  
  他搬好所有自己的东西,将老菲格和自己的日记,连同那烛台一并收好藏起后,男人就火速地赶回田垄上。
  
  男人接过某位农奴手中犁田的马,朝他笑了笑。
  
  那些农奴们由此知道,男人没有抛弃他们。
  
  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  
  教人识字不是一件易事。
  
  特别是教导一位贵族的独子。
  
  达拉布的儿子卡塞尔,他身上看不到愚钝的迹象,恰恰相反,卡塞尔比他的贵族父亲更加精明机灵,这种孩子并不少见,且绝大多数,小时候都会听不进别人的话。
  
  男人也为此烦闷,除了头几天外,卡塞尔并不给这位老师面子,特别是男人没比他大几岁。
  
  而这种孩子,通常也有惯例的驯服办法。
  
  “卡塞尔。”男人把他摊开的书本合上。
  
  卡塞尔疑惑地抬头看他。
  
  “走,我们出去。”男人说道。
  
  那晚,男人打着出去玩的名义,把卡塞尔带出了庄园,这个贵族的孩子,被男人带到田垄上。
  
  男人找来看马的农奴,要来了钥匙,他牵出那匹犁田的马。
  
  长久被达拉布关在宅邸里的卡塞尔是第一次这么近的接触马,尽管那批老马瘦弱,马掌缺了角,但也足以让卡塞尔称奇。
  
  男人爬到马上,老马身上没有马鞍和马镫,所以他直接坐到脊背上,把卡塞尔拉了上来。
  
  那匹马吃惯了苦,它很坚强,加上两人一个十五岁、一个十二岁,老马嘶鸣了几声,很快就蹬起蹄子来。
  
  男人趁着农闲为它做了简易的缰绳,他赶着马,带着卡塞尔越过庄园的护栏,往森林去。
  
  那黑黝黝的森林,老马跑得不快,但它确实在跃入森林,卡塞尔看着这新奇的风景。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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