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10章 打牲口的
第210章 打牲口的 (第1/2页)钱货两清,接下来,就是要去派出所登记领证。
陈凡对自己的身份有清醒的认识。
别看现在不管他走到哪里,都被人尊称一声陈师傅,在卢家湾更是被称为陈老师。
但是,在派出所那里,他依然还是“来历不明的外来人口”,属于重点监管的对象。
现在陈凡也知道了,在南湖公社,乃至整个云湖地区、甚至是江南省,大部分乡镇里面,都有不少“来历不明”的外来人口定居。
这些人绝大部分都是逃荒过来的。
在大城市里面,别说来历不明,就算是来历清晰的农村流动人口,也属于严格管制的对象,“盲流”这个词可不是80年代以后才出现,早在50年代,就有对“盲目流动”人口管理的规定,这才有了“盲流”这个词。
所以那些逃荒的人,基本上都不会往大城市跑,而是往管理不算严格的乡镇上流窜。
在乡镇上面,对外来人口的排查也有,但是多半不太严格。
有外面的人过来,要么由民兵排查,要么是派出所的民警询问(当年我一个远房亲戚就是干这个的,还经常跟我炫耀他的破左轮枪,都不是标配枪,有什么好炫耀的。不过那时候民警配枪也是为了防备破坏分子,标配枪不够,只能捡民兵的破烂)
如果发现有可疑情况,自然是移交到相关单位。但是绝大部分都只是例行公事询问一下,如果对方隐瞒来历,也不会太过苛责。
因为这样的人太多了,每年都有大批人在境内流窜,根本就管不过来,他们隐瞒来历,也是害怕被送回去。
而乡镇上面也没什么让敌特惦记的东西,自然就放松了警惕。
再加上这个年代的人还保留着“学习雷风好榜样”的风气,对夜晚上门乞讨的乞丐,有条件的甚至会留宿,所以对这些外来人口大多都很包容。
江南一带的富庶和淳朴的民风,也让少部分外来人想要留下来定居。
但是定居归定居,在一段年限内,派出所还是会对这些人加强管理。平时由街道和居委会负责,重要情况下,就需要派出所亲自出马。
现在陈凡这种,就属于“重要情况”。
别人买了枪不登记,没问题。他?不行!
将两把猎枪用草席卷好,又把手枪揣进兜里,陈凡便骑着马出了兽医站。
兽医站在建设东路,派出所和公社政府大院一样,都在建设西路,那里他还没去过。
反正就一条直路,地方也好找,母马小跑了几分钟,便能看见墙上挂着“南湖公社水陆派出所”牌子的小院子。
众所周知,派出所只管辖区内街道或乡镇的公安工作,如果案情发生在水上,一般会有特殊的水警出面,毕竟普通的派出所也没有船不是。
但是水陆派出所不一般,岸上的他能管,水上的他也能管,除了自行车,他们还有冲锋艇。
云湖市辖区内水域纵横,几乎大部分的区县都有水域,而且和陆地交织在一起,很难划分清楚责任界限。
所以云湖地区很大一部分的乡镇派出所,都是水陆派出所,除了不管天,地上水上的全都能管。
到了院门口,陈凡翻身下马,牵着马走了进去。
一个民警正好从两层红砖房的办公楼里走了出来,看见陈凡牵着马进来,便大声问道,“干什么的,报案还是办事?”
这一嗓子,立刻将楼里好几个人吸引出来,楼上楼下走廊上站了好些人。
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