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四十四章 问答环节
第一百四十四章 问答环节 (第2/2页)实际上如果没有游戏推动GPU技术进步,AI缺乏硬件基础,压根发展不了这么快。
在未来,即便你只会吃,你都能靠自己对吃的理解成为知名博主。
“这是以前你分享你的经验给其他人,只能通过纸质媒介,纸质媒介的位置是有限的,只有最顶尖的那批人有机会把自己的经验分享给其他人。
比如美食只有同时会吃和会写,才能成为蔡澜先生这样的美食家。
但是现在互联网的位置是无限的,你随时可以把你的经验和别人分享,有足够多人关注你,你就能够通过这些关注进行变现。
只是探索变现方式还需要时间,我在阿美利肯的时候借助quora已经探索出了两种帮助互联网知名人士变现的方式。我相信未来互联网企业们还会探索出更多的变现方式。
所以我认为只要不违反法律和世俗道德的事情,并且你喜欢做的,都是正确的事情。”
中间穿插了大量对话,因此只保留问题和周新的回答,其他省略。
“师弟,我最近在申请去阿美利肯留学,所以想问问你在那边的公司还招人吗,招人的话条件是什么?”
“一直在招人,不缺人,缺人才,相信燕大毕业的同学都是人才,大家可以来我公司投简历,不仅是阿美利肯的公司,还包括华国的公司,尤其是理工科的同学。
我可以在这里打一个广告,我会在华国成立两家半导体公司,急需人才,有兴趣的可以投简历,到时候我们同事会来燕大举行招聘会。
阿美利肯的公司具体门槛我不太清楚,我从来没有负责过一线员工的招聘,但是无非专业能力和工作态度两点。”
“周新,我是和你同级微电子专业的同学,我们之前应该也见过,不过估计你也不认识我。
你起诉赵志华之后,燕大内部一直有两种声音,一种是大家是同学,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,另外一种声音,认为你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,并没有错。
我想问问你本人是怎么看这件事?”
赵志华就是之前侵犯周新名誉权,然后被起诉的学习委员。
周新说:“我只是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,我并不只是起诉赵志华一个人,我起诉了所有侵犯我个人名誉权的公司及个人。
最后他的结果也是走的正当程序,由法院进行的公开判决。
同学友谊是同学友谊,维护个人权益又是维护个人权益,二者并不矛盾。当有人侵犯到我个人权益的时候,我不会因为对方和我的私人关系而不做追究。
这就好像我公司里有高管和我私人关系很好,同时他利用公司职权便利为自己牟利,我不会因为我和他的私人关系而不处罚他。”
“师兄,我想问问您是如何看待华国的互联网公司,哪家互联网公司您认为最有前景。”
“我无论说什么都会有得罪人的嫌疑,我认为华国的互联网公司很优秀,虽然很多都是借鉴阿美利肯互联网公司的模式,但是大家在阿美利肯互联网公司的模式基础上,都基于华国网民的需求做出了具有特色的创新。
我认为很好,至于最有前景,我认为目前来看是搜狐最有前景。
搜狐相当于做成了雅虎和quora在华国的结合体,在阿美利肯quora和雅虎是浏览量前二的公司,搜狐能够做成这种模式,前景显然不容小觑。”
对于说这两章水的,就觉得水跳着订阅就好了。
大家众口难调,看自己喜欢看的内容就好了。我在想是不是我写的太慢了的缘故?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