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百八十三章 这是陷阱!
第四百八十三章 这是陷阱! (第1/2页)当天晚上,赵煦就拿到了探事司,紧急调查出来的一些事实细节。
看完之后,赵煦有些绷不住了。
“就这么简单?”他看向身前的石得一。
石得一低着头:“暂时来说,事情就是这样的。”
“去岁十一月末,济州人(今山东菏泽巨野)李雍入京告御状,将状纸投入登闻鼓院,其状告济州知州段继隆,招人承卖空名状……”
赵煦默默的听着石得一的汇报。
案情最开始是很简单的。
就是那个济州知州段继隆,脑子不知道怎么想的,居然想通过卖官鬻爵,来赚些钱花花。
正好他手里面有几张空名劄子,只要写上去就可以给人授官,就对外放出消息,自己的空名状可以卖!
于是,这个李雍听说了事情后,就准备好了段继隆要求的钱财——大约一千贯。
谁知道,等李雍带着钱上门要交易了,那个段继隆却出尔反尔,坐地起价,要价三千贯。
不止如此,段继隆可能还搞了类似仙人跳或者黑吃黑这样的套路。
总之是把李雍套牢了。
最要命的是,不久后,段继隆就把他手里的空名状,卖给了其他人。
李雍这个‘老实人’再也无法忍耐,就索性头一铁,跑来汴京城要告御状!
正好,当时开封府爆发了僧录司受俅一案。
朝廷为了显示公正,便允许百姓向登闻鼓院投递状纸。
这个李雍就花钱请了汴京的几个讼棍,给他写好了状纸,送进了登闻鼓院。
然后,登闻鼓院看到状告的内容,不敢怠慢,转送了都堂。
都堂那边一看这个案子。
呦!
卖官啊!
这事情本来应该是归都堂下面的刑房公事或者吏房公事管的。
但偏偏,当时轮值的执政是章惇。
章惇多留了个心眼,就随便让人查了一下段继隆这个人告身和在都堂的堂薄记录。
这一查,就查出问题来了。
段继隆的儿子,段处约,就是都堂下面的检正吏部公事。
所以,把案子交给都堂来审理,不就是等于让儿子去审老子吗?
章惇怎么会做这样的事情?
于是,一签押,直接用执政的权力,将案子从都堂、刑部、吏部、大理寺手里夺走,丢去开封府。
这个时候,出现了第一个问题——当时蔡京被僧录司的案子,搞得焦头烂额,压根没有空处理其他事情。
就把案子交给了自己的副手,开封府推官胡及审查。
并要求胡及向章惇负责、汇报案情。
而胡及和段处约是同年的进士。
段处约于是找上了胡及,许给三千贯的好处,请求胡及把案子拖下去。
胡及答应了,拿着段处约给的钱,打点了上下。
真的将案子用程序拖住了。
第一块多米诺骨牌倒下。
本来,他们的计划,很可能是将案子无限期拖下去,拖到李雍受不了,不了了之。
但他们没有想到的是,李雍这个人头铁的很,居然就在汴京城和他们耗了起来。
这一耗就是数月。
等到今年正月,章惇拍拍屁股南下去打交趾了。
这个案子,就从都堂执政监管下脱离了出来。
这就给了胡及他们极大的操作空间。
因为在当时,出现了一个权力真空。
章惇南下了,只要胡及他们不向都堂报告,就等于没有了监管。
蔡京又忙于迎接赵煦出宫的事情,不可能也没有什么精力去关注一个几个月前的案子。
胡及他们就开始和这个李雍耗。
一直耗到春三月,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,可能是耐心被消耗完了。
所以,在三月份,胡及做出判决。
这是初审判决。
在初审判决中,胡及判决李雍诬告段继隆。
可问题在于,胡及的初审判决不仅仅不合法度,也不合程序、条贯。
首先,既是诬告,那么就必须证明李雍诬告。
而李雍的状纸上,写明了段继隆卖官给谁?卖了几个?
所以按照正常程序,开封府理应传唤、勾来相关人等。
但胡及没有,完全是依靠自由心证,其判词大有一种:按照常理推断……所以我觉得你在诬告,于是你诬告了的自信。
其次,也是一个要命的地方——李雍当庭申诉了,段继隆之子段处约是都堂吏房检正公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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